与现行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相比,本次主要调整完善以下内容:一是对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优化,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功能作用。二是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优化风控指标分类调整系数,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是对证券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纳入风险控制指标约束范围,明确证券公司参与公募REITs等新业务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提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完备性和科学性,夯实风控基础。四是对创新业务和风险较高的业务从严设置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为平稳有序过渡,《风控指标规定》设置了过渡期,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推动证券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责任,并对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披露市值管理制度、长期破净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等作出专门要求;明确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为名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等各类违法违规、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指引》有助于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投资价值,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二是助力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完善限售期规定、大幅简化审核程序等方式支持上市公司之间的整合需求;通过锁定期“反向挂钩”等安排,鼓励私募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并购重组。三是在尊重规则的同时,尊重市场规律、经济规律、创新规律,对重组估值、业绩承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一步提高包容度。四是支持上市公司根据交易安排,分期发行股份和可转债等支付工具、分期支付交易对价、分期配套融资,以提高交易灵活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重组适用简易审核程序。五是引导证券公司等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交易撮合和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实施高质量并购重组。六是引导交易各方规范开展并购重组活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等各项法定义务,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重组市场秩序,有力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意见》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
《指导意见》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推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上述举措有助于提升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推动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
《准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按照“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提出了“诚实守信,专业尽职”“以义取利,珍惜声誉”“稳健审慎,致力长远”“守正创新,益国利民”“依法合规,廉洁自律”“尊重包容,共同发展”等六项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行业道德准则,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从业人员践行“五要五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准则》要求,规范言行,珍惜行业声誉、公司声誉和个人声誉,坚决抵制与社会公德、中华传统美德、职业道德相背离的不良行为,积极践行“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展现良好风貌。
本次活动以“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为主题,以教育活动为切入点、以金融为民为出发点,汇聚金融全行业力量,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完善金融惠民利民举措,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金融行业更好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同步开展“担当新使命消保县域行”专项活动,结合地域特色、资源优势、基层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教育宣传,擦亮金融为民底色,推动金融知识直达基层群众。
本次活动有助于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能力,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督导作用,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认真落实金融监管全覆盖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着力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切实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抓紧完善省、市、县三级防非打非工作机制。会议要求,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推进防非打非工作全链条治理。要前移风险防范关口,严把市场准入,及时阻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路径,加强宣传教育。要全面加强风险监测,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协同开展预警研判,强化金融机构前哨作用。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及时开展认定处置,强化重点案件攻坚,深入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央地协同,共同筑牢防非打非铜墙铁壁。
在联席会议机制的协调督导下,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将以全链条治理和高压严打态势对非法金融活动重拳出击,有望开创防非打非工作新局面。
9月,各地监管机构对辖区内机构的监管处罚情况显示,部分证券公司在营销活动、员工投资行为管理、监管报送等方面仍存在不规范之处。
· 北京证监局对长江证券某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基金销售;向第三方返还佣金、销售提成,赠送礼品并以其他费用名目予以报销。
· 吉林证监局对财信证券长春某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未有效落实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要求;未有效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适当性管理、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在个别基金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向投资人揭示风险。
· 上海证监局对华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分公司存在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的情形。
· 浙江证监局对申万宏源证券温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该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1年对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营销任务,并发放营销奖励;向浙江局提交的材料中存在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反映出该分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
· 陕西证监局对开源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公司个别员工未经公司审批,私下二次分配协同业务绩效奖励,反映出公司薪酬管理机制不完善,未能有效防范廉洁从业风险;公司人员任职信息报送不准确、不及时。
证券经营机构应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合规风控全覆盖,强化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管理,有效落实合规审查、合规检查、风险识别与应对等前中后各项机制,厚植“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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