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内部使用
监管政策动态

证监会发布《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

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对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提出了优化债券审核注册机制、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债券存续期管理、依法打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等四个方面措施。《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明确了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履职尽责、深化分类监管、严格监管执法等原则,提出了强化承销受托业务执业规范、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强化债券存续期管理、依法加强监管和完善立体追责体系等五个方面措施。

 

两个指导意见是债券注册制发展的阶段性框架指导文件,有助于逐步实现由市场决定融资难度、由政府进行合规监管、降低投机行为、及时识别和处置风险、提高市场融资自律性,有利于系统全面、科学合理、层次清晰的注册制规则体系的形成。

 

证监会启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

7月8日,证监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和投资者需求,将监管引导推动与行业主动作为相结合,指导公募基金行业稳妥有序开展费率机制改革,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他行业机构合理调降基金费率,具体举措包括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等,其中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不超过1.2%、0.2%;部分头部公募机构迅速行动,发布调降管理费、托管费公告。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着眼长远,有助于压降机构成本端,增加权益类基金对养老金、银行理财、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的吸引力,促进各类中长期资金通过公募基金加大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提升投资稳定性。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7月9日,国务院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规定以下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规定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或者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依法设立公司、合伙企业,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也适用本条例。二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要求。三是规范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明确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监管监测、投资范围、投资层级等方面规定。四是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应当符合的条件,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区别于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统计数据报送、风险处置协作机制。

 

《条例》填补了私募基金监管上位法缺失的重大空白,既突出了对关键主体的监管要求和对资金募集与备案、投资运作等活动的规范,也合理照顾了母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性基金等具有合理展业需求私募基金的特殊要求。

 

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专业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6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专业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报告了2022年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3年工作重点及分工,讨论了《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委员代表关于固定收益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会议认为,成员单位应持续跟踪债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承担案例,持续推动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区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中的具体责任。会议决定持续开展行业重点热点问题研究,助力深入推进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建设,开展基础设施REITs市场相关研究,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债券市场由“量的扩张”转向“量质并重”的发展新阶段。立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全局,迫切需要对债券中介机构全流程执业加强规范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4号--证券公司同一业务同一客户风险管理》

6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4号——证券公司同一业务同一客户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介绍如何构建同一业务及同一客户风险管理机制,对同一业务从定义、分类分层及新业务归集原则等方面介绍了如何构建同一业务风险管理机制;针对同一客户,归纳了如何做好单一客户身份识别、如何通过识别客户间关联关系认定同一客户。二是在考虑各种风险信息类别的基础上明确了风险信息收集的范围与标准。三是针对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分别展示了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应用,包括通过实施同一业务管理,为证券公司实现对各类业务各层级、各维度风险指标的每日(T+1)计量及风险监测夯实基础;针对同一客户,可以应用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管理。四是介绍同一业务、同一客户数据集市建设的系统实现以及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相关系统服务的实现方法。

 

建立同一业务、同一客户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证券公司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具有相同风险特征的业务采取基本一致的风控措施。证券公司在准确识别客户关联关系的基础上,优化风险管理全流程,实现对客户评级授信、风险监测及后续管理等的统一管控,将有效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2022年度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结果公布

6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2022年度证券公司文化建设评估结果,按照合并口径,本次参与评估的105家公司中,评估结果为A类AA级公司5家,A类A级公司7家,B类BB级公司10家,B类B级公司24家。证券公司应压实文化建设主体责任,督促从业人员践行行业荣辱观,推动文化品牌建设,加强交流培训与正面宣导,强化自律管理,促进文化认同,提升文化建设的内生动力。

 

国泰君安连续三年获得行业文化建设实践评估最高评级。全体同事应珍惜执业声誉,加强自我约束,践行行业荣辱观,在职业道德水平与廉洁从业管理上从严律己。

 

6月监管处罚动态:涉机构和从业人员多方面违规行为,研报业务成重点领域

六月份,证监会及各地派出机构出具的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涉及21家证券公司、60多名从业人员。从业务类型看,涵盖经纪、投顾、代销、研究服务、资管、投行等多项业务,涉及客户招揽、宣传推介、客户开户等业务环节,其中,研究报告业务成为处罚重灾区。从处罚事由看,既有针对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的处罚,如员工任职及代履职考察、投资及兼职行为管理、注册使用自媒体账号的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高管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在营利性机构违规兼职等;也有针对特定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如违规代客理财、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为客户之间融资提供中介便利、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未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

 

全面注册制背景下,证券监管将延续严的态势。公司应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加强合规风控机制的执行运用,提升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合规自觉。

 

 

【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
1.本材料仅供内部学习、参考,不得外传。
2.本材料所载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渠道收集,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我们不对本材料内容的更新、修改负有主动通知变更的责任。
3.本材料中各类信息仅代表资料收集当日我们从公开媒体资料中获取的信息,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我们不对本材料内容的更新、修改负有主动通知变更的责任。
4.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材料不构成任何投资顾问建议、投资咨询、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等。
5.市场环境变化,公开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分析方法的局限性等因素均可能影响本材料内容的准确性。
6.本材料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翻版、复印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