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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动态

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3 月 17 日,证监会发布通知,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意见。《办法》填补了部门规章层面衍生品市场统一规范的空白,起草的主要思路包括:一、功能监管,将证监会监管的衍生品市场各类活动和主体全部纳入规制范围,以功能监管为导向,制定统一的准入条件、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二、统筹监管,从资本市场全局出发,充分考虑市场之间的联系,加强市场间监管协同,防范监管套利,消除监管真空。三、严防风险,着力提升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推进交易标准化,鼓励进场交易和集中结算,提高非集中结算衍生品交易的风险防控要求,落实衍生品交易报告制度,严厉打击利用衍生品交易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或规避监管行为。四、预留空间,在严防风险的前提下,为相关制度预留充分空间,防止“一刀切”对市场造成不当限制。

 

分支机构需关注《办法》明确的禁止交易行为,例如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规避监管等行为,或通过衍生品交易间接实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等;此外需严格履行交易者适当性、账户实名制等管理要求。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3 月 31 日,证监会发布通知,就《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意见。《条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取消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审慎监管原则,对照《证券法》提高处罚力度。二、加强对证券公司股东、实控人穿透监管要求,增强监管力度,规范公司治理。三、引导行业回归本源、集约经营,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培育“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建立长效合理激励约束机制。四、补充证券承销与保荐、做市交易、场外业务等业务规则,针对性完善相关业务规范。五、强化合规风控,完善内外部约束机制,补充利益冲突防控、关联交易管理、异常交易监控、反洗钱、廉洁从业、人员管理等重点制度要求,系统规定信息技术制度。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分支机构需对标完善合规、风控、内控基础制度,明确合规、风控及内控全覆盖要求,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持续落实从业人员登记、执业行为管理、负责人离任审计及报告等管理要求,并关注证券承销与保荐、做市交易、场外业务等新增业务规则。

 

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3 月 24 日,证监会发布通知,提出加快推进 REITs 常态化发行的十二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 REITs。二是完善审核注册机制,优化审核注册流程,明确大类资产准入标准,完善发行、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三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突出以“管资产”为核心,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完善重点地区综合推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 REITs 涉及各类问题,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推动REITs 专项立法。

 

《通知》总结了过去 2-3 年 REITs 试点经验,既有对基础资产类型的合理放宽,也有对项目前期培育、项目质量以及中介机构执业水平的明确要求。推进 REITs 常态化发行,有助于充分发挥 REITs 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和降低实体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作用。

 

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交易规则正式实施

4 月 10 日,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在京沪深三地连线举行,标志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其中,主板交易规则的主要变化包括: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 30%、60%的,停牌 10 分钟。三、优化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规定,在复制科创板股票现有 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的同时,增加 10 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四、增加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类市价申报方式,同时允许市价申报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并引入市价申报保护限价等。此外,注册制股票上市首日将纳入两融标的。

 

分支机构需开展注册制理念宣传,帮助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相关交易制度和机制在改革前后的差异。

 

监管处罚案例:从业人员违规炒股

3 月 20 日,湖北证监局作出对国信证券湖北分公司客户经理袁某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经查,袁某于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使用他人手机操作其弟媳严某的证券账户,交易合计99 笔,累计成交金额 1300 多万元,交易整体亏损。袁某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湖北证监局作出决定:责令袁云兵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从时间上看,本例中违法事实可追溯至五年前,体现出从严监管、终身追责的特征。广大从业人员应严于律己,杜绝侥幸,珍惜执业声誉;分支机构应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合规宣导,重点关注员工违规炒股、廉洁从业和利益冲突管理等问题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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