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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动态

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董监高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配套规则

5月10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通过五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人员执业行为:一是明确和细化人员的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要求,二是建立人员执业登记和执业声誉管理体系,三是明确人员应予恪守的基本执业行为规范和不得触碰的执业底线,四是强化证券公司主体管理责任并突出内生管理机制,五是创新人员自律管理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

 

从业人员应关注专业能力建设和从业登记管理,恪守执业行为规范,强化负面行为约束,维护自身执业声誉。

 

中证协发布行业诚信管理和执业声誉信息管理新规

5月20日,中证协发布《证券行业诚信准则》和《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前者在强化行业机构诚信管理职责的同时,对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义务作出全面规范,将诚信由道德层面的约束内化为行业规则层面的约束。后者明确了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的主体范围,并明确执业声誉信息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诚信信息和其他执业声誉信息等,中证协将建立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将执业声誉信息纳入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并实施自律管理。

 

证券行业人员须树立以诚相待、以信为本理念,依法合规展业,勤勉尽责,言行一致,珍惜声誉,履约践诺,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行业发布证券登记结算管理系列新规

5月20日,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国结算同日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则》和《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除落实2020年《证券法》相关条款衔接修订外,还为货银对付改革落实了制定修改配套规则的安排,并对近年来沪深港通、沪伦通、存托凭证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内容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中国结算发布的两项规则均为落实货银对付改革的配套规则。

 

有关部门将更新制定相关制度、业务方案、标准协议和标准化流程,并开展技术改造。分支机构须特别关注资料提供、实名制以及禁止账户出借等证券账户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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