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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动态

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工作正式启动

8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开展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工作。两地证监会已发布《联合公告》,明确相关机制安排。本次优化方案是在中国证监会会同香港证监会组织有关方面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广泛征求两地市场机构和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安排是:综合考虑增加交易日对投资者、交易所、结算公司以及市场机构的影响,在基本不改变沪深港通机制运行逻辑的基础上,开放因不满足结算安排而关闭的沪深港通交易日。据测算,交易日历优化后,预计可将目前无法交易的天数减少约一半。优化后,沪深港三所的共同交易日均可开通沪深港通交易。

 

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是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的重要举措,能够较好地满足境内外投资者参与两地资本市场权益资产配置的合理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分支机构应关注两地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就新增交易日安排制定的规则和指南,及时修订业务规则和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做好技术衔接和系统改造,同时向投资者做好业务宣讲和培训,帮助客户尽快熟悉最新业务安排。

 

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通知调整大宗交易相关规则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上交所于8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决定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托凭证的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双方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最低价的孰高值;其中,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均价=已成交金额/已成交股数,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同日,深交所也发布了《关于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及存托凭证协议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通知》,决定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及存托凭证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进行同样调整。

此外,上交所发布的通知中还规定开通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盘中接受时段为9:30-11:30、13:00-15:30,并且规定该时段接受的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于当日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16:00-17:00仍暂不接受成交申报。

 

沪深交易所的上述调整对大宗交易的申报价格作出了更严格的控制,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股票价格的预期,减少大宗交易对竞价交易的负面影响。分支机构应关注交易规则和申报时间的变化,及时检视业务规则并适时作出调整,同时,分支机构需向投资者做好新业务规则的宣导培训工作。

 

中证协就加强研究报告业务和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自律管理发布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于8月23日发布《情况通报》,就证券公司加强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通报如下:

一是证券公司若发布研究报告对具体股票作出明确估值和投资评级,且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份额,应在研报中向客户披露持有股票的具体情况和潜在的利益冲突风险,且在研报发布日及第二个交易日,不得进行与研报观点相反的交易;二是应严格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规定,加强对发布研报相关人员进行上市公司调研活动管理,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报使用,不得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三是应按照《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的要求,加强对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的管理,认真审核参评人员参评资格;分析师在报名后至评选结果公布前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处罚、处分或立案调查,所在机构应及时告知评选主办方并提请终止参评。

 

上述举措有助于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防范利益冲突,推动证券研究业务健康发展。分支机构人员应在展业过程中规范言行,严格遵守各类文档的使用规范,避免不当传播;应按照业务类型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坚持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人员因经纪业务违规行为遭受监管处分

8月23日,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人员因存在在未识别客户信息情况下委托第三方从事客户招揽,并要求账户持有方按指示进行基金交易,承诺承担投资损失并获取投资收益的行为,被四川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8月26日,另一家证券公司某分支机构理财经理因在公司进行客户电话回访前,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并提供答复口径,被青岛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监管通报内容指出,有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对其采取监管自律处罚措施。

 

上述案例中的违规行为均发生于经纪业务的相关环节,反应了监管机构对于此类型业务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广大从业人员应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和合规展业意识,加强业务规则学习,按流程操作,严格遵守有关客户尽职调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客户回访等管理规定,杜绝违规招揽客户、代客交易或违规承诺收益等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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